近日,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组对黔东南州人民政府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充分肯定了一年来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取得的积极成效,特别是对州人民政府依法划分州、县两级行政权力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考核组指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认识到位,真抓实干。这体现了抓依法行政也是抓发展的理念。第二,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州长亲自抓,分管州长具体抓,法制机构、政府各部门抓落实。第三,精心部署,措施有力。全面清理公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清理1979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等。第四,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特别是以行政权力清理为切入点,依法划分州、县两级行政权力,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切实把州政府各部门职能从办理具体执法事项上转变到主要加强监督和宏观指导县市政府部门上来,从而解决州、县市两级交叉执法,提高行政效能,方便人民群众,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规范有序、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环境。这个做法在全省属首创。考核组成员省编委办负责同志称,黔东南州人民政府依法划分州、县两级行政权力的做法,对今后省、州科学核定部门职能职责,削减省、州部门编制,从而下移增加县级部门编制,有着积极的参考价值。
近日,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刊登了《黔东南州开展“一清理、二下放、三规范”推进行政权力下移》,对黔东南州人民政府依法划分州、县两级行政权力的做法作为创新依法行政工作的先进典型推广。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在行政权力清理中遵循 “凡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实施的行政权力项目,现州级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的,原则上还权由县市实施;凡法律法规规定既可由州级实施又可由县级实施的行政权力项目,原则上明确由县市实施” 的原则,以实现行政权力下移。目前,州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权力项目经合并、排除省级权限等项目后,由2007年的3115项减至1681项。经审核论证,决定下移明确由县市行使行政权力项目1138项,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54项,州政府各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项目减为489项。为进一步实现州、县市行使行政权力项目的无缝衔接,州政府编制公布了《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项目目录》(黔东南府告〔2011〕1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明确由县市行使的行政权力项目目录》(黔东南府发〔2011〕51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决定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黔东南府发〔2011〕50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黔东南州政府要求,今后州政府各部门原则上只行使《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项目目录》中的项目,对《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明确由县市行使的行政权力项目目录》中的权力项目个案在必要时,经州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州政府部门可行使;县市认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明确由县市行使的行政权力项目目录》中的权力项目在个案中涉及面广、重大复杂、不具备执法条件等不宜行使情形的,可报请州政府部门行使;对已明确由县市实施的行政权力项目,州政府部门不得擅自收回,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州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后呈州政府审定。
为确保行政权力下移后县市政府部门履行职能到位,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秩序,州政府还要求各部门按照有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县市政府部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指导。同时,各县市要按要求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