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两证的管理,严格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审核,贵州省国安厅于2005年制定了《贵州省国家安全厅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贵州省国家安全厅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办法》,并对《贵州省国家安全厅执法责任制(试行)》、《贵州省国家安全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贵州省国家安全厅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中涉及行政复议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改,现已发全省国家安全机关开始实施。
主办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