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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
我矿始建于1 9 9 8年,是遵义市人民政府“8·28”招商引资项目,年生产规模3万吨,资源储藏量约445万吨。我矿自建成投产以来,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一直生产经营正常,为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为了实现我矿的可持续发展,我矿响应党中央国务院优化产业结构,科学合理利用和开发资源的有关精神,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于2004年初向习水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要求扩能技改,把生产规模扩大到30万吨以上,要求对我矿增加深部煤炭资源。习水县国土资源局于2 0 04年1月2 7日以习国土资发(2004)06号文件《关于习水县林坪煤矿(关于要求增加深部煤炭资源的申请)的答复》,明确同意增加我矿煤炭资源。我矿积极准备相关资料按程序上报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于2004年7月9日以“黔国土资储函(2004)70号”印发了《贵州省习水县隆兴镇林坪煤矿扩界勘查地质报告》评审意见函。于2004年9月11日以“黔国土资矿管函(2004)557号印发了《贵州省习水县林坪煤矿(改扩建)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意见的函,分别同意了我矿的地质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2004年7月1 9日,当国土资源厅向我矿下发了黔地资汇(2004)146号地质资料汇交凭证。2 0 04年1 2月2 3日,习水县国土资源局以习国土资源呈(2 0 04)1 08号《关于马岩沟(桃竹坝)井田拟设置矿权的情况报告》,向习水县人民政府上报了对我矿增加资源的初步审查意见,并标明了坐标拐点。习水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明确批复:“同意国土资源局煤炭井田矿权范围拐点坐标设置方案,同意林坪煤矿按拟定的拐点圈定矿权范围上报办理相关手续,技改扩大达年产30万吨规模。”此后,我矿继续完善相关资料按规定报批,经遵义市国土资源局2005年4月1 2日审查同意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审查符合有关规定,同意新增资源,并向我矿下发了行政业务事项受理通知。目前正在完善采矿权变更登记发证相关手续。同时,习水县国土资源局已将我矿扩能技改编进了2004—2015年《贵州省习水县矿产资源规划》。习水县人民政府于2 0 05年6月2 7日以“习府办发(2005)92号”文件将我矿列入了习水县重点建设项目规划。2005年10月1 3日,省国土资源厅“黔国土资规划函(2005)122号《关于习水县矿产资源规划的批复》同意了《习水县矿产资源规划》。
综上所述,根据目前国家对煤炭行业规模发展、安全发
展整合企业的政策精神,我矿已从人力、物力等方面做好了
充分准备,力求早日实现扩能技改目标。为此,特恳请帮助
我矿尽快完善技改扩建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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